近日,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简称“中伦文德”“本所”)艾文婧律师收到来自行政诉讼当事人汪先生女儿敬赠的锦旗,锦旗上书写“ 尽心尽责 心存正义 维护权益 厚德重法 ”十六字以及在蛋糕店定制的“万圣节主题”甜点,以感谢艾文婧律师为其提供的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祝贺中伦文德乔迁新址。

汪先生自述因被熟人蒙骗,以自家的“公租房”换取了熟人声称马上能过户下证的“商品房”,为了完成所谓的“换房”,汪先生配合熟人前往相关行政部门,将已经具备“私有化”条件的公租房转让给了熟人。随后,汪先生发觉受骗,所谓的“商品房”系军产,根本无法办理私人产权证,随要求取回自己的“公租房”。但此时,该“公租房”已经登记于熟人名下。汪先生首先通过民事诉讼(非委托本所律师),解除了其与熟人之间的《公租房转租协议》,但在拿着相关民事判决书前往有关部门要求恢复登记时,遭到了拒绝,理由为《公租房转租协议》为自然人之间签署的协议,虽然现在被法院判令解除,但解除与无效的法律后果不同,现公租房已经登记至熟人名下,行政转移登记行为发生时,《公租房转租协议》还未解除,因此,当时的行政转移登记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且汪先生不符合现有转移或恢复登记的条件。
汪先生已70岁高龄,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均在北京无其他住房,同时,该公租房目前已经具备公转私条件,市场价值在400万左右。汪先生十分焦虑,其女儿经人介绍委托了本所艾律师为父亲提供诉讼法律服务。艾律师受理后积极履行职责,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行政单位、法院等展开多轮次沟通,梳理出了针对该案的独有争议解决方案,终于在历经五个行政及诉讼案件程序后,与相关行政部门达成调解,相关行政部门同意为汪先生恢复登记,“公租房”重新登记回汪先生名下,且后续汪先生可以根据现有政策完成对该“公租房”的私有化程序,为当事人挽回了近400万元的损失!
此案的争议解决方案十分具有代表性,艾律师在接受委托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情、理、法”三者的有效统一,与相关行政部门、法院积极展开沟通,谋求共同解决难题的方案,而非强调“民告官”的对立性。最终,不仅为当事人取得了满意的结果,也达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