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9月14日,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叶飞律师主导辩护的被告人肖振华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正式宣判。
这起案件从一开始便备受瞩目,不仅受到黑龙江省纪委的高度关注,而且在法律程序上也有着其独特的发展脉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最初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对被告人合并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然而,在第一次开庭时,张叶飞律师展现了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提出被告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的关键观点。这一观点得到了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的高度认同,法院据此建议检察院更改量刑建议。随后,检察院重新给出了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但张叶飞律师的专业辩护并未止步于此。在第二次开庭中,张叶飞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严谨的法律分析,再次据理力争,提出对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指控数额应减少 40 万元,认为仅有 15 万元金额可以被认定。法院经过审慎评议,再一次接受了张叶飞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2 个月。
这一案件的成功辩护意义重大。它不仅是被告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的体现,更是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专业实力的有力证明。中伦文德将一如既往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在法治的道路上继续砥砺前行。